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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 Renata曾維瑜

有事,晚點進辦公室。等到把事情辦完後,到公車站牌等公車時,太陽已經爬升到快接近正午的位置了。

我從來沒有撐陽傘的習慣,不,應該說,我從來沒有遮陽的習慣,仗勢著曬不黑的天生麗質,即使到戶外戴上帽子以及墨鏡,總是造型意味更勝於其他。

但這太陽真是太大了,公車站牌的四周,什麼遮蔽物都沒有,我不怕熱,但眼前被曬成一片白茫茫,光線落在頭頂、皮膚上,彷彿有了沈沈的重量,壓得我幾乎要哀嚎屈服。

我顯然是唯一鐵齒的一位,因為所有等公車的人都像約好了似的,人人手上一把陽傘。我站在那兒,不知道公車什麼時候願意出現,解救我。


突然一位歐巴桑走了過來,就這樣伸出了她的手,將她傘下的空間跟我分享。那一瞬間,傘內與傘外,是天與地、是善與惡、是白與黑、是一方與另一方的,我難以形容的迥異處境。

我倏地鬆了口氣,感激得快要落淚。

歐巴桑溫柔地說,忘了帶傘喔。我不好意思笑了笑說,對啊。她說,這種天氣這種太陽,沒有撐傘不行啦。我更不好意思了,說,對啊對啊。

不一會兒,歐巴桑的公車來了。她很不好意思地跟我說,歹勢喔,我要坐這一班啦!我趕緊說,沒關係沒關係,我的車應該也快來了,謝謝你喔,謝謝。

歐巴桑跟我揮揮手,收了傘,上了車。我看著公車晃啊晃地走遠了,只剩一縷煙遺留在羅斯福路上,變成長長的尾巴。

幾分鐘的際遇,像一場甜甜的好夢,我還沈醉著,忘了太陽仍在,只是一點都不熱了。

肩頸長期不舒服,我定時會去找一位師傅推拿治療。

那日,離開了他的工作室,出了大樓,大雨竟唏哩嘩啦地落著。糟糕,怎麼辦,沒帶傘,坐計程車嗎?真的不想,因為搭公車只要兩站就到家了,但是以這樣的雨勢,五分鐘到公車站牌的路程,我一定會變成落湯雞了。

咬著牙,拿手上的牛皮紙袋擋在頭上,往公車站牌快步奔跑,眼看就要到了,就差一個路口,偏偏紅燈了,我冷靜地站立在斑馬線旁,祈禱牛皮紙袋能再撐一會兒,等我上了公車再變得破爛。

此刻,我的身邊有一個年輕女孩輕聲地正在講手機,事實上,在我一路奔跑過來的同時,她撐著傘,不疾不徐地,往同一個目的地走著,她的傘不大,但她到底有一把傘。

我不會認為有傘的人理所當然地應該幫沒有傘的人擋雨,傘下的空間縱使不大,但每個人還是有權利要不要分享出這樣的空間。沒帶傘是我自己的疏忽,怨不得別人。

女孩繼續輕聲地講電話,突然她側過臉到包包拿東西,一眼看見了濕漉漉牛皮紙袋下的我,她幾乎是反射地將傘移了過來,瞬間為我擋下了頭頂的傾盆大雨,她的電話還沒講完,但她竟然露出一種「抱歉,我剛剛沒有看到你,沒有早一點幫你撐傘」的表情。

她用她本來就不大的傘,為路人甲的我擋雨,她甚至還覺得抱歉,沒有早一點看到我?

終於綠燈了,她的電話也講完了,我們一同走了十步,走過斑馬線,來到搭乘公車的位置。我的公車進站了,我對她說,這是我的公車,非常謝謝你幫我撐傘。她說,喔,好,不客氣,再見。我跳上公車,看著她收了傘,走到公車亭下,成了一個越來越小的身影。

如果再看到這個女孩,我不會認得她的,正如即使再與那位歐巴桑擦肩而過,對不起,我真的認不出來,可是,如果我還願意在這樣的世界有一個孩子,如果我還願意每天每天抱著我的孩子不厭其煩地跟他說「我愛你」,一遍又一遍地教他「請」、「謝謝」、「對不起」,我想,是因為這樣小小的、來自於陌生人給我的善意,最後,成了我能夠繼續努力好好生存下去的理由吧。

幫那個就站在你身邊的人擋一點烈日、擋一點雨吧,你只要把傘伸過去,替他遮住頭上的那片天一會兒,你付出了一點什麼,你不一定會得到一點什麼,但是你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,你不知道你隨意灑下的神奇種子,會開出什麼樣美麗的花朵,讓這個世界上的什麼人,因此產生了好好活下去的勇氣。

就把你手上的傘伸出去吧,伸出去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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